程序 关于场地准备的决议: 1993年3月23日 关于章程的决议: 17.07.1997 公开宣布的法律效力(第一修正案):1997年9月8日 计划内容 B计划约4000m²的申请区域的建筑区域被指定为普通住宅区。规定了一种开放式的施工方法,据此,允许房屋群(排屋)的总长度不超过36米。对建筑设计的规定旨在为B计划区创造一个村庄特色。 实现状况 该地块部分已建成。已经对 "房屋群 "的规定进行了豁免,因此也可以承担个人房屋的建设(截至2011年11月)。 重要说明 可供下载的计划组成部分仅用于参考。只有在城市规划部门可以看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文件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Downloads 平面图(缩小尺寸 (PDF, 4.37 MB) 文本的确定 (PDF, 249.48 KB) 辩解 (PDF, 57.71 KB)